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作者:黄文祥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次数:52

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教保函[2023]2号)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新学期安全生产工作,在全校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在新学期各项工作开展后,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使用房屋建筑内的所属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36日至310日。

二、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自行组建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组。

2.认真检查,并在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上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须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3.请各单位于2023315日前将检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效果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保卫处。

三、复查时间

保卫处将于2023317日至331日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已报整改方案的单位进行复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保卫处         

                2023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