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提升学校师生员工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学校“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以下简称“百日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遏制学校诈骗案事件,争取实现2023年诈骗警情较2022年下降50%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9月20日。
三、反诈宣传活动内容
(一)研究部署反诈工作
2023年各单位每月诈骗案件数都将与2022年进行同期对比,半年进行整体通报。各单位要结合同期与2022年相比诈骗案事件情况,研究部署本单位“百日宣传活动”和下半年的反诈工作。对于上半年较2022年而言,同期已发生诈骗案件数增长及已超过案件数50%的单位,要反思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整改措施和“百日宣传活动”乃至下半年的案件发生控制目标,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保卫处,学校将对照进行过程督查。
各单位发生的诈骗案事件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形成通报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反诈知识学习,提高师生员工的反诈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反诈宣传和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反诈骗宣传教育,落实反诈骗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履行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结合校园易发高发诈骗警情,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师生员工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解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有关买卖“两卡”、“两号”、参与“跑分”等关联犯罪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对本人的严重后果。
(三)结合重点时段加强反诈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反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法定节假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学及放假时节、毕业生就业季、新生录取等重点时段结合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通过警校合作、多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效果,找准时事切入点,梯次推进反诈宣传教育,降低利用热点事件实施诈骗的危害。
(四)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诈骗警情警示和反诈资料学习,及时了解当月发案规律和受骗群体分布特点,剖析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将诈骗案事例及时通报给师生员工,通过警示重点进行针对性强的反诈宣传教育。要关注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等重点人群情况,对潜在易被骗群体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家校联系、校纪法律处理机制,调整相应宣传防范策略,增强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五)开展“毕业就业必教育”宣传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涉法教育引导、宣传提醒,开展就业普法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法律普及教育,利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端正毕业生求职观念,引导毕业生调整合理的就业预期,增强学生自我控制能力和抵制诱惑能力,提升毕业生对于违法犯罪的辨识能力,协助学生规避求职违法风险。提供持续的就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推送就业防诈骗和普法教育信息,提高毕业生法律防范意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引导毕业生提防黑中介骗取中介费,远离传销,拒交各种押金和保证金,不轻信到国外上岗,签订书面协议要慎重,不要被高薪迷惑,防范扣取高额培训费,警惕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手段。加强学生就业创业反诈案例分析和反诈防范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醒毕业生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国外高薪务工的信息,不非法出入国境,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赌涉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环节开展反诈骗宣传
各学院、相关部门在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注册环节注重前置反诈骗宣传,随同《新生录取通知书》开展反诈骗宣传。一是要把学校收费项目、金额,收费途径、账号,资助政策和申请方式等书面明确告知学生。二是不得使用学校教职员工等任何个人账号收费。三是要尽量合并收费项目,减少收费频次,避免多头多渠道频繁收费。四是要把学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老师)的正确联系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要预留充足时间给学生及家长核实交费信息。杜绝不法分子利用招生及新生入学等事项,或假借学校教职员工等方式实施诈骗。
(七)反诈预警全覆盖
各单位落实新生及新入职人员“国家反诈中心APP”、“广州反诈服务号”注册全覆盖,并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与学校保卫处开展防诈骗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做到保护师生员工财产安全。
五、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
(一)反诈视频征集时间及对象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校内师生员工,以个人、团队名义参加活动均可。
(二)反诈视频征集活动安排
1.视频创作(6月至8月),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反诈视频创作。
2.视频参选(9月10日前),各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选取优秀作品报送至学校保卫处。
3.视频评比(9月10日至9月20日),学校保卫处对参赛视频进行评选,并公布获奖作品及名次。
(三)视频创作方向
反诈短视频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电影、情景剧、动画、歌舞、脱口秀等。
(四)视频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以反诈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贴近校园生活,解析常见诈骗手段。
2.视频格式为高清以上格式,视频完整流畅,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附字幕最佳,视频画面不得有水印、台标、logo。片头(或片尾)标注视频名称与参赛作者姓名,视频统一为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不得小于1080x720 (手机拍摄建议调至最高分辨率),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3.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者本人自己拍摄及创作,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参赛作品因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等问题或涉及第三方权利,均由参赛个人或团体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选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学校在非盈利情况下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传播权。
5.选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五)视频作品报送
报名表及参赛作品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单位+个人/团队+防诈骗短视频征集作品;作品投递邮箱:huangwx@gcu.edu.cn
(六)活动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此外,优秀作品将通过学校官方宣传平台展示。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树立“大宣传”理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持续营造正面舆论声势。要将“百日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宣传工作与专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基本意识,有效降低学校诈骗警情。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心协力,警校联动,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到反诈宣传活动中来。采取一系列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措施,深入开展全面宣传和精准宣传工作,开展此次开学季反诈专题宣传活动,切实形成合力。
(三)总结提升整改
7月5日前,请同期已超过去年案件数50%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将原因分析、教育、整改措施和下半年案件控制目标提交至保卫处。
9月23日前,请各单位将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学校保卫处(邮箱:huangwx@gcu.edu.cn)。
9月下旬,学校将组织进行“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总结,对反诈工作成效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及经验分享。
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36903087。
保卫处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