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明确以下要求:
一、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暑假期间的政治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自然灾害防范、防诈骗、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教职工在离校前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断电、办公资料是否入柜上锁、门窗是否完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假期值班员做好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三、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安全管理,切实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有学生在外实习、兼职的,要求学生与老师和家长保持联系,并加强跟踪管理。各学院留校学生的名册(含管理联系教师)须于7月21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四、落实暑假期间安全管理要求
各单位对暑假期间需要使用学校办公设施设备的教职工做好要求,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离开办公场所时自觉关闭门窗、切断各电器设备的电源。
五、落实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制度
暑假期间需要施工的单位要提前办理好施工审批手续,施工审批单和进校施工花名册(加盖校内业务部门公章)报保卫处备案。施工单位无审批备案,
允许进校施工。
六、做好暑假期间校门口管理
暑假期间学校将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校外人员需出示审批凭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暑假期间有安全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值班员,联系电话020-36903186。
保卫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