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文祥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06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明确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寒假假前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寒假前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心理危机、防溺水、禁毒防传染性疾病(诺如病毒感染流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及时完成寒假假前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对照学校《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离校前自行组织完成整改、复查工作(如需保卫处协助,请及时联系),确保寒假期间各建筑楼宇安全设施设备技参数正常、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商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液化煤气瓶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寒假离校检查门窗是否完好,空调、电脑等设备是否断电,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检查完毕在门窗等位置贴好封条

三、动态掌握寒假期间生安全情况

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有学生在外实习、兼职的学院,一定要教育学生主动辅导员和其家人保持联系报备学院要切实掌握学生的情况,并加强跟踪管理。如有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竞赛项目等活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自觉遵守寒假期间学校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加强对寒假期间在校工作、生活的教职工(含家属)安全教育,要求在校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离开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时自觉关闭门窗、关水断电

如寒假期间有在校施工项目的单位,须安排人员负责跟进监督,严防因安全预案、安全措施、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校园安全事故。

五、加强寒假期间校门管理

寒假期间学校大门岗将对进出校门的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进校施工单位要提前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手续,并向保卫处报备;校外进校办事人员需出示入校凭证,符合进校要求方可进校,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六、落实落细寒假值班值守要求

寒假期间学校各级值班员应加强值班值守,加大管辖区域巡查力度,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如发现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报,共同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寒假期间保卫处值班电话020-36903186。 

  

  

  

  保卫处          

20231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