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明确以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寒假假前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寒假前应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心理危机、防溺水、禁毒、防传染性疾病(诺如病毒感染、流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及时完成寒假假前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对照学校《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寒假离校前自行组织完成整改、复查工作(如需保卫处协助,请及时联系),确保寒假期间各建筑楼宇安全设施设备技术参数正常、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商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液化煤气瓶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寒假离校前,检查门窗是否完好,空调、电脑等设备是否断电,切实排除安全隐患,检查完毕在门窗等位置贴好封条
三、动态掌握寒假期间师生安全情况
各学院应做好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有学生在外实习、兼职的学院,一定要教育学生主动与辅导员和其家人保持联系报备,学院要切实掌握学生的情况,并加强跟踪管理。如有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竞赛项目等活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自觉遵守寒假期间学校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加强对寒假期间在校工作、生活的教职工(含家属)安全教育,要求在校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离开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时自觉关闭门窗、关水断电。
如寒假期间有在校施工项目的单位,须安排人员负责跟进监督,严防因安全预案、安全措施、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校园安全事故。
五、加强寒假期间校门管理
寒假期间,学校大门岗将对进出校门的人员、车辆进行查验登记。进校施工单位要提前办理相关施工申请手续,并向保卫处报备;校外进校办事人员需出示入校凭证,符合进校要求方可进校,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六、落实落细寒假值班值守要求
寒假期间学校各级值班员应加强值班值守,加大管辖区域巡查力度,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如发现涉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报,共同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寒假期间保卫处值班电话020-36903186。
保卫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