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作者:黄文祥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51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教保函〔20242)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新学期安全生产工作,在全校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含管理的合作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35日至310日。

二、检查内容

1.管辖区域(含管理的合作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各学院机关各部

2.管辖区域(含管理的合作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动火用电安全员是否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3.食堂卫生环境、食材采购和储存、食及涉及饮食制售单位(商铺)加工制作行为规范等情况。后勤处

4.校车车况(如制动系统、灯光设备等)校车驾驶员驾驶资质,校车超员、超速、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后勤处

5.校园电房、水泵房和电车充电站运行情况。(后勤处)

6.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机房运行情况。(网络与信息中心)

7.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储存场所、实训场所、实验设施设备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管控情况。(实验室管理中心)

8.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情况。(后勤处

9.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受灾地区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情况。(保卫处

10.涝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深基坑等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情况。(后勤处

11.电力通信设施、天然气管道、燃气罐储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情况。(后勤处)

12.检查本单位“三防体系建设、预案机制建设、队伍物资建设、应急物资器材情况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机关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动员部署,组建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组。

2.工作组加强落实,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动态清零不能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请各单位于2024312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至保卫处可编辑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huangwx@gcu.edu.cn

、复查时间

保卫处将于2024313日至322日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已报整改方案的单位进行复查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联系人:黄文祥,电话:020-36903087

  

 附件1: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xlsx

附件2: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表.xlsx

附件3:教育系统在建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xlsx

  

  


保卫处         

20243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