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明确以下要求:
一、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暑假期间的政治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网络安全、自然灾害防范、防诈骗、防溺水等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职工要及时向在校教职工家属传达安全教育内容。
二、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暑假值班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要求,做好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安全巡查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是否关闭,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妥善存放等。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值班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安全管理,切实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有学生在外实习、兼职的,要求学生与老师和家长保持联系,并加强跟踪管理。各学院留校学生的名册(含学院联系教师)请于7月5日前报保卫处。
四、落实暑假期间安全管理要求
各单位教职工在离校前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断电、办公资料是否入柜上锁、门窗是否完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对暑假期间需要使用学校办公设施设备的教职工做好要求,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离开办公场所时自觉关闭门窗、切断各电器设备的电源。
五、落实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制度
暑假期间学校将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查验,校外人员需出示审批凭证,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校园。暑假期间有施工项目的单位要提前办理好施工审批手续,施工审批单和进校施工人员花名册(加盖校内业务部门公章)请于7月5日前报保卫处。无审批的施工单位,不允许进校施工。
六、做好师生员工法治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暑假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师生员工教育引导,使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传播不实信息,不参与网络谣言,不发表不当言论,不违法乱纪。暑假期间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七、做好假期及开学前防诈骗专项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结合“全民反诈 百日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多方位开展防诈骗工作,加大防诈骗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员工防诈骗意识,做好暑假期间防诈骗工作。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前置开展新生防诈骗宣传教育,重点加强“脱离平台私下交易诈骗”“刷单诈骗”“游戏账号交易诈骗”“冒充客服诈骗”等诈骗手段防范能力,提高新生对诈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减少诈骗事件的发生。
暑假期间如有安全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值班员,联系电话020-36903186。
保卫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