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教保函〔2024〕2号)等文件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力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二)检查分组
1.教学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教务处
检查区域:A1-A12栋所属教学区域
2.后勤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后勤处
检查区域:教师公寓、食堂、商铺(含B9商铺)、水电房、快递站、游泳馆、学生活动中心、学校红线内山体、建筑施工现场、垃圾转运站、废品回收站、校巴充电站、驻校服务合作单位使用房舍及其他重要物品仓库。督导组织建筑工地进行相关检查。
3.学生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学生工作处
检查区域:学生宿舍楼(C1-C23)
4.公共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保卫处
检查区域:行政楼、校门口、电动车充电站、围墙护栏(网)、星欣湖、心形湖、各保安岗亭、各室外广场、校内道路(含防火隔离带)、室外及地下停车场。
5.学生团队检查组
检查单位:校团委
检查区域:管辖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场地及办公室(C5栋一层、足球场主席台一层、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场所等场地)
6.网络安全检查组
检查单位:网络与信息中心
检查区域:各网络机房、弱电间(柜)
7.实验室检查组
检查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
检查区域:各教学实验室(含学生创新实验场地、有参赛项目的实验室)
8.图书馆检查组
检查单位:图书馆
检查区域:图书馆各阅览室、藏书库、办公区域等
9.体育区检查组
检查单位:体育部
检查区域:体育教学、办公区域等
10.办公区检查组
检查单位:各学院、机关部门
检查区域:各单位所属的教学、实验、办公区域
(三)检查内容
2.区域安全设施设备(含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及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被挪用,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等情况。
3.区域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4.区域用水用电(有无私接乱拉线、超负荷用电等)安全情况。
5.区域门窗等防盗设施完好情况。
6.食品安全(含刀具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7.水电房、机房等运行情况。
8.学生宿舍管制刀具、违规电器等不安全因素管控情况。
9.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10.实验室(含学生创新团队)操作间的安全规程、管理规定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11.办公室(含学生社团办公场所)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流动人员管理等情况;
13.学校各水域防溺水工作(安全告示牌、警戒执勤等)、围墙防护栏(网)、森林防火安全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14.校门口秩序管理、人员进出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5.学校充电站、天然气管道安全情况。
16.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二、开展春季学期消防安全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活动内容
1.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结合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名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火灾风险,掌握灭火、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2.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一次全方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现象;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3.开展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针对假期停用可能出现的故障隐患,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等防护措施。对消防泵、喷淋泵等设备进行启动测试,检查维护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器材,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随时能投入使用。(保卫处)
三、开展春季学期防诈反诈宣传教育
(一)活动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3月21日。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活动内容
1.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反诈第一课”。通过召开反诈主题班会、反诈宣传讲座、反诈工作会议等方式,将最新反诈防骗知识深入学生课堂,深入到教职员工培训中,为师生员工讲解涉诈手法和防骗妙招,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持续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你我做起”主题开展宣教,通过课堂化、互动型、体验式等反诈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员工反诈防骗常识和反诈意识,筑牢反诈防线。
2.广泛开展反诈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学生会、社团等团体以“校园反诈”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转发“广州反诈”服务号中反诈推文、视频,在校园各类网站平台、通知群等线上渠道集中进行宣传。各相关单位在宣传栏、食堂、体育场等地方张贴、拉挂横幅等形式开展线下防骗宣传,营造校园防诈骗宣传氛围,让师生员工切身感受电信网络诈骗近在身边,提醒大家时刻紧绷防范之弦。
3.开展“断卡”行动法制宣讲教育。开展“断卡”行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断卡”行动普法课程纳入开学第一课和开工动员内容,组织一轮面向所有师生员工“断卡”普法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避免误入歧途,坚决遏制和杜绝师生员工从事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号、支付账号和互联网账号等违法犯罪行为。
4.推进师生员工群体“国家反诈中心”“广州反诈服务号”注册覆盖,达到全员100%下载并完善信息登记,提高师生员工防范诈骗能力。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将辖区秀全派出所报警电话保存至手机中,如有需要可快速报警。(秀全派出所报警电话:020-86866090,020-86866091)
5.组建反诈宣传队伍。发动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反诈宣传队伍,通过宿舍走访、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开展反诈宣传,达到“宣传一处,警醒一片”的效果。
6.制作反诈宣传推广素材。鼓励师生员工发挥创意,以校园反诈为主题制作反诈微视频,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7.开展反诈知识竞赛。鼓励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反诈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提高师生员工对反诈知识的掌握。(可通过“广州花都公安-花都警务-反诈题库”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反诈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同时,欢迎各单位积极主动联系保卫处,邀请公安部门宣讲人员来校开展民警大课堂,通过民警大课堂面对面向师生员工开展防诈反诈宣传,丰富反诈宣传活动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处长、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主任、团委书记、馆长)为新学期各安全生产检查组长。各组长要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彻底摸清底数。
(二)强化整改复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风险隐患点责任人现场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风险隐患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并上报责任管理单位。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后,风险隐患点责任人要主动联系检查组进行复查。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维护校园安全、减少校园涉诈警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找好找准宣传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宣传工作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包括物业公司、食堂、承建工程单位及商铺等)在3月1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反诈宣传活动。
请各单位迅速落实工作,并于2月26日前将新学期安全生产检查(附件1)、春季学期消防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盖章)和电子文档报至保卫处(邮箱:dep-bwc@gcu.edu.cn)。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春季学期防诈反诈宣传教育亮点工作。于3月21日前将工作情况(含活动图片、视频、优秀反诈宣传作品)报保卫处(邮箱:dep-bwc@gcu.edu.cn)。
联系人:黄文祥,电话:020-36903087。
保卫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