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5〕31号)、《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粤教保函〔2024〕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暑假前各单位对所管辖及使用的场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隐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
二、检查分工
第一组:教学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教务处
检查区域:A1-A12栋所属教学区域
第二组:后勤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后勤处
检查区域:教师公寓、食堂、商铺(含B9商铺)、水房、强弱电房(柜)、快递站、游泳馆、学生活动中心、学校红线内山体、建筑施工现场、垃圾转运站、废品回收站、驻校服务合作单位使用房舍及其他重要物品仓库。督导组织建筑工地进行相关检查。
第三组:学生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学生工作处
检查区域:学生宿舍楼(C1-C23)
第四组:公共区域检查组
检查单位:保卫处
检查区域:行政楼、校门口、充电站(点)、围墙护栏、星欣湖、心形湖、各保安岗亭、各室外广场、学校所有道路(含防火隔离带)、室外及地下停车场。
第五组:学生团队检查组
检查单位:校团委
检查区域:管辖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场地及办公室(C5栋一层、足球场主席台一层、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场所等场地)
第六组:网络安全检查组
检查单位:网络与信息中心
检查区域:各网络机房、全校弱电间(柜)
第七组:实验室检查组
检查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
检查区域:各教学实验室(含师生创新及参赛项目实验场所)
第八组:图书馆检查组
检查单位:图书馆
检查区域:图书馆及所属区域(含藏书场所及阅览室)
第九组:体育区检查组
检查单位:体育部
检查区域:体育教学场地、办公区域
第十组:办公区检查组
检查单位: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检查区域:各单位所属的教学、实验、办公区域
三、检查内容
1.区域防灾减灾预防工作;
2.区域安全设施设备(含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及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被挪用,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等情况;
3.区域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4.区域用水用电(有无私接乱拉线、超负荷用电等)安全情况;
5.区域门窗等防盗设施完好情况;
6.食品安全(含刀具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7.水电房、机房等运行情况;
8.学生宿舍管制刀具、违规电器等不安全因素管控情况;
9.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10.实验室(含学生创新团队)操作间的安全规程、管理规定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11.办公室(含学生社团办公场所)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流动人员管理等情况;
13.学校各水域防溺水工作(安全告示牌、警戒执勤等)、围墙防护栏(网)、森林防火安全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14.校门口秩序管理、人员进出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5.学校充电站、天然气管道安全情况;
16.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检查组组长由各检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主任、院长、团委书记、馆长)担任,各组长要明确要求,各组按要求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
2.详细登记。各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仔细做好记录,以备开展复查工作;
3.即时整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风险隐患点管理员现场进行整改上报责任人并报备;
4.整改复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风险隐患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并上报检查组。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后,风险隐患点责任人要主动联系检查组进行复查;
5.迅速开展。各检查组迅速开展安全检查,并在2025年7月4日前将检查结果纸质版(盖章)和电子文档报至保卫处(邮箱:dep-bwc@gcu.edu.cn);
6.学校抽查。保卫处将牵头联系相关检查组负责人对校内各区域的消防、防盗、防失泄密、防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若因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将据情依规依法追责。
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020-36903087。
保卫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