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违规骑行电动助力车专项治理的通知

作者:张志富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20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合作单位: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发现校园骑行电动自行车人员显著增多,经调查了解主要是大一新生购买电动助力车人员较多。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自2025109日起,保卫处将开展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助力车)、三轮车、带有电动装置的滑板车等车辆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行驶(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后使用的除外)。我校地处丘陵地带,路窄、坡陡、师生众多,电动自行车(含助力车)在校园骑行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风险;电池在室内充电存在极大消防风险。

一、自查自清阶段

即日起至108日,请已购置电动自行车含助力车人员(尤其是2025级新生)自行处理:可选择退货,或于国庆假期将车辆带回校外。避免个人财产损失。因违规被暂扣的车辆,后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109日后,校园内严禁任何电动自行车行驶、停放(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后使用的除外)

二、集中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巡逻人员一经发现违规电动自行车,将立即予以暂扣15日,同时没收车载电池,并责令车主将车辆驶离校园。对拒不配合、屡次违规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厉打击“黑外卖”改装车

学校保卫处已将“黑外卖”人员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并将持续配合警方对“黑外卖”改装电动自行车依法打击处理。欢迎广大师生积极举报或提供线索,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全员知规守规;全校师生员工应主动配合巡逻人员整治,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5922日